收看网剧《庆余年》,除了购买会员,还要支付每集3元的额外费用,才能解锁“超前点播”。去年年底,关于网络视频平台收取“超前点播”费用的争议扩散出影视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有较真的观众用法律手段表达诉求。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吴某诉爱奇艺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当庭宣判确认,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在吴某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爱奇艺公司继续向吴某提供原有会员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超前点播”收费从一开始就饱受争议,但平台仍“执拗”地坚持实施。除了该案中被起诉的爱奇艺,多家主流网络视频平台都推出了“超前点播”服务。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规制,平台借助自己的优势地位实施“超前点播”很可能成为常态。
从目前的判决结果而言,虽然法院确认“超前点播”损害原有会员权益,但也在法律层面认为,“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换言之,如果平台更改会员合同的条款,明确告知新会员和续费会员“超前点播”模式,那么今后人们再次发起类似诉讼时,就难以轻言胜利。
由于“超前点播”已有多家平台参与,指责个别企业的商业道德,无益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值得反思的,是在网络视频平台成为公众收看影视剧的主流渠道以后,其营利模式与社会价值如何协调一致。
近年来,影视剧制播进入多屏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也大大改善,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了从以往近乎免费地看剧,到愿意为这项服务支付一笔费用,并由此免除冗长广告造成的干扰。这对行业而言,无疑是有意义的进步。影视剧制作者可以把精力集中于创作之上,平台能够营造优胜劣汰的机制,集中优势资源投入精品开发,市场有望走上一条良性竞争的道路。
然而,比及收费本身,观众对“怎么收费”无疑更加敏感。在此前人们熟悉的按月、按年的会员收费方式中,观众的权利明确,在国际上也有较成熟的经验可循,因此市场接受度较高。也有一些平台出台按具体影视剧收费的办法,对观看权明码标价。让用户自主选择收费方式,体现了对多元市场需求的尊重。
正如很多网友所质疑的,“超前点播”是一种双重收费。哪怕平台今后修改制式合同,规避“超前点播”的法律纠纷,但针对同样的内容收取两笔费用的事实始终存在。从字面上理解,“超前”提供的似乎不是内容本身,而是提前观看的服务,但人们总归是冲着内容去购买某种服务的。否则,按照平台的逻辑,如果用户自愿延后欣赏某部热播剧,难道还能退钱不成?
平台日常运营需要成本,随着影视剧制作技术的日益复杂,前期的投入也越来越高,这都转化为平台的经营压力。不过,一切收费的前提都要建立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平台不能把观众当猴子耍,今天出来一个收费名目,明天又出一个新“花样”,有了“超前点播”,或许还会出现“超超前点播”。
复杂善变的收费模式,玩弄了用户的情感,也辜负用户的信任。建立明确的议价、定价和调价机制,才是踏踏实实的做法。有人评价,在支付了包年会员费之后,半道又杀出个“超前点播”,就像被人投喂苍蝇一样恶心。参与“超前点播”的视频平台都是大平台,背后更有互联网巨头的支撑,不应该不懂得诚实经营、对用户坦诚以待的道理。
相关视频平台多为上市公司,具有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状况的义务。平台在调整内容价格时,向用户说明实际成本和盈利并不困难。此外,与其在收费名目上做文章,不如探索会员价格调整机制,这样至少体现出企业的担当,也更能表达对原创内容的尊重。归根结底,让定价公平合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才能赢得支持与谅解,让行业回归良性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