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雪原》海报
村民曹先生认为电视剧《林海雪原》剧组拍摄时占用其林地喷塑雪景,导致其种植的栗子树损伤并可能减产,因此将该剧组北京吉安永禾影视有限公司,以及出租拍摄场地的北京海西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4.8万元。昨天,该案在怀柔法院开庭。
曹先生是怀柔渤海镇田仙峪村的村民,在村南种了百余棵栗树。曹先生称,今年3月13日,他发现一些影视公司的员工正在其林地里进行拍摄,地上、树上有厚厚的一层白色粉末,树木还被喷塑,导致不同程度的损坏。
曹先生称,经过查证,得知这些白色粉末是化学物品硫酸镁,对环境有危害,可对水体造成污染,还对人体有健康危害。
曹先生了解到,旅游开发公司与影视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协议,用于电视剧《林海雪原》剧组拍摄人造雪景场面。
曹先生认为,人工雪导致其栗子树大面积毁坏,因此起诉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财产损失14.8万元,包括土地治理恢复费、栗树盛果期减产损失费、林地践踏费、人工看护费等。
吉安永禾影视公司表示,曹先生的土体和剧组拍摄租地并没有很明显的区分界限,有一部分人工雪被风刮过去在客观上不可能避免,对给原告造成的心理伤害,表示歉意。但剧组的影视道具、设备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该物质不会给原告的树木造成损失和影响。
法院当天宣布休庭,将择期审理此案。